2024年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根据单位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采取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团队精神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被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检验检测、职能服务、检测辅助三类岗位,涉及电气、机械、材料、消防、计算机、纺织服装、食品、化学、生物等专业,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7月13日9:00至7月26日16: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期间,应聘人员登录我院招考报名网站(https://qtc2024.zhaopin.com),按要求填写本人应聘信息,并上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一经核实,取消笔试、面试或录用资格。
资格初审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笔试、面试
1.笔试
根据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以及岗位适配性,择优确定笔试人选,通过短信对考生发送确认笔试通知,同时在青岛质检院官网(http://www.qtc.org.cn)发布笔试公告。
笔试为综合类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报考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和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指定教材。
2.资格复审与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在青岛质检院官网(http://www.qtc.org.cn)发布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具体要求在公告中通知。
(三)成绩核算
按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的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考察、体检工作由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所统一组织。
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
体检标准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未按时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青岛质检院官网(http://www.qtc.org.cn)公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由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所下达录用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以劳动合同形式办理就业手续,其他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办理就业手续;应届毕业生人员,按要求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就业手续。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
(六)相关待遇及人才补贴政策
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的双休日、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
根据“青岛市人才强青”及“汇智崂山”有关政策,对在青就业落户的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和国(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生,按照博士每月1200元、硕士每月800元、本科每月500元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创新创业落户并购买唯一商品住房的4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硕士,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对新引进的全日制应届毕业博士、硕士,连续3年每年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生活补贴。如遇政策调整,相关待遇享受以最新政策为准。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请及时关注青岛质检院官网(http://www.qtc.org.cn)发布的招聘信息,及时查收短信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或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单位岗位资格。
(三)咨询电话:0532-68069195;
监督电话:0532-68069127。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所
2024年7月12日